每到年末岁尾,各级党政机关和有关事业单位,都要按照《公务员法》的要求,对所属的领导干部和非领导职务的干部进行考核。其中一项很重要的内容是,他们都要向上级领导机关与群众进行述职并递交述职报告。原来只有述职的内容,叫述职报告。但是近一个时期以来,为了反腐倡廉的需要又增加了述廉的内容。所以统称“述职述廉报告”这是领导干部进行年终总结,迎接上级年度考核和接受群众监督的必要形式。实践证明,这种形式促进了各项工作的积极开展和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但是,也一些部门和单位在落实中走了样,流于形式。
一是不重视。有不少非领导职务的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干部认为,年年述职述廉是老一套,我们这些非领导职务的副职又不要面向上级领导和群众进行述职述廉,上交的述职述廉报告领导也不看,更不反馈。所以他们不重视,撰写的一个述职述廉报告能使用好几年,到了年末岁尾修改一下题目的年度、小标题及落款时间,再加上几句时髦的语言一交了事。
二是不真实。有些领导干部平时工作不认真、生活不检点,没有工作实绩。但是,到了年末岁尾他们专心在述职述廉报告上下功夫,采取夸大成绩、淡化问题、接花移木和无中生有的办法欺骗领导和胡弄群众。把述职述廉当成了评功摆好、自我表扬的机会。
三是不科学。有不少地方的党政机关只让县(区)委的组织、宣传、纪检和统战部门的主管领导,在全县(区)一定范围内述职述廉和考核,不在本部门述职述廉和考核是很不科学的。因为他们虽然是县(区)的常委,(有的是政协副主席)但是请不要忘记,他们又是一个部门的主管领导。难道说,还有比本部门的人员对他们的直接领导了解得更全面、更透彻吗?
四是不负责。产生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一些干部和领导干部的素质不高造成的。但是与一些上级领导机关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不负责任有着直接的关系。有的把考核的精力都用在主管领导干部身上,对非领导职务的副职毫不问津;有不少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对副职交上来的述职述廉报告不闻不问,既不签阅又不反馈。所以,就造成了形式主义的弊端。
为此笔者建议: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和有关事业单位,要认真总结在年度考核中,特别是在述职述廉这个环节中的经验教训,且不可让年度考核流于形式,更不能让一些素质不高的领导干部在述职述廉中掩盖矛盾、自我吹嘘、蒙混过关和欺骗领导、糊弄群众。一定要保持年度考核和述职述廉的严肃性、真实性。(郭根群)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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