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6日公布了《关于推进广东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禁止公办小学、初中学校“择校”行为和进行小学升初中选拔性招生,也不得擅自设立重点班、实验班。(4月8日《人民日报》)
毫无疑问,广东省出台此项政策的初衷是好的,是想希望通过此举消除业已存在很久的“重点学校”现象,从而推进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能就近入学,杜绝“择校风”。其实,早在几年,教育部门就三番五次地重申,义务教育阶段要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进行,且不允许巧立名目乱收费。但时至今日,为什么这一政策并未阻挡已准备好为孩子择校的家长们前进的脚步呢?
笔者认为:究其根源是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等多种因素导致优秀教育资源过度集中到一些重点的初中、小学,使校际间教学水平的差距加大。于是,许多家长为了让自己的孩子不输在起跑线上,为了让自己的孩子能接受良好教育,甚至为了自己或孩子的虚荣心而盲目攀比“择校”。
现在省府发文要求取消重点班、实验班,也不得进行小学升初中选拔性招生,这对遏制“择校风”固然有一定效果,但笔者认为,这不是治本之策。要知道:有些学校,特别是那些被当地称之为示范的学校,由于过去国家投入较多,她的办学条件、教学质量、师资力量都明显好于一般学校,这样的学校即使没有设立重点班、实验班,也没有提前招生,但她的生源仍然要好一些了,相对资金来源(如赞助费)也就好,这样就会形成良性循环。相比之下,那些一般学校,特别是那些既偏僻又贫困的弱势学校,就可能发生恶性循环。
因此,笔者认为:要从根本上杜绝“择校风”,关键是要加大弱势学校扶持力度。正如许多专家学者所呼吁的,当前各级政府,特别是教育部门平时不能光盯着本地的“名校”,尤其要把更多关注的眼光和精力投入到那些弱势学校上来,加大这些学校硬件投入和师资培训。不仅要逐步实现教育资源的公平、均衡配置,还应当把招生的公平也包括进来。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并在此基础上,将“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教育资源合理配置”等内容也上升为义务教育法律规范,并明确责任主体,实行义务教育问责制,“绝不允许一面免费,另一面又乱收费”,使责任和权力相一致,以确保义务教育事业的良性发展。只有这样,义务教育阶段各校在教育资源上的差距才会逐渐缩小,才能在公平的基础上进行教学质量的竞争,推动总体教育水平的提升。
真心期待均衡教育的阳光能早日“普照”到所有的孩子。这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刘纯银)
(责编:刘宝琴)
- 2009-04-0212年义务教育是教育公平的补丁
- 2009-04-08实现高考公平到底有多难
- 2009-03-11大学“收富济贫”能实现教育公平吗
- 2009-02-26若教育有公平 则户籍无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