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黄金周快到了,而且去年发改委等部门发布的“限涨令”也已到期,目前,不少地方的景点门票集中涨价,有媒体甚至用“涨价风潮”来对此做出描述。
涨价的理由无非是管理成本高,但管理成本有多高,我们好像并不清楚。而且,这个成本是否真的压不下来,我们更不得而知。唯一能够进行价格博弈的方式,只能是听证会。听证会的组织与程序又是要求极高的,但不少景区涨价听证会往往成了管理方的诉苦会,平衡利益表达机制并未真正体现出来,其结果当然是给涨价发了“通行证”。
在市场经济时代,有旺盛需求,则涨价无妨,而这样的观点也所见不少。但是,景区是不是按照市场机制经营呢?能不能按照市场机制经营呢?且不说景区的产权名义上是全民所有,至少景区管理机构所出售的门票只是为填补景区管理、维护等经济支出,并不能算经营收入,而管理机构也无景区的经营权,因而市场需求在此没有任何说服力。制定景区的门票价格,本质上属于政府行为,需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本不能出于市场需求的理由而涨价。
不管怎么说,道理大家早已明白,即涨价是没有合理性可言的。尤其是,国家部委曾三令五申限制涨价,足以说明景区涨价不符合国家意志。然而,面对黄金周即将带来的丰厚旅游利润,涨价的冲动实在难免。钻部委律令的空子,走走听证会的形式,涨价总是有机可乘,这是个很现实的问题,靠讲道理是没用的。
当然,如果一个管理者总把自己当成经营者,那么管理者的收费总是没道理可讲的。当景区管理机构面对黄金周的海量游客时,总忍不住要涨价,这是把门票当作了经营收入嘛;但它面对公众解释时,又总在强调自己确有管理成本上的苦衷,看样子还知道自己只是负责景区的“管理”。究其实质,还是角色越位的表现,即一直无法摆正自己作为管理者还是经营者的角色,最终难免把景区资源当成了自己或者地方的垄断资源。
严格来讲,景区产权属于全民所有,政府只是产权代表,相关国家部委负责全国景区管理、监督的各项职责。景区管理机构由地方政府设置,并直接向地方主管部门负责。经营权一般委托企业代理,按照市场机制运营。产权、管理权、经营权,本该是泾渭分明。但是,谁能保证管理权不会越位呢?因为产权没有具体哪个国家部委出来担当代表,管理权又在多个国家部委中分担,那么管理者到底能够对谁负责?而收费这种事情谁又能够约束?实在说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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