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岁的女公务员李丽豪赌欠下巨额高利贷。为还清赌债,她和丈夫邱勇铤而走险,将政府分配的一套福利房购房指标转卖给好友后,又伪造合同一房四卖,诈骗100多万元。昨日,青羊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48岁的李丽是成都某局的公务员。2007年,成都市政府修建东苑小区,李丽符合购房标准,依照规定享有一套购房指标。分到购房指标没多久,李丽就以4.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了邻居黄某,两人还签订了转让协议。由于东苑的房屋属于经济适用房,5年之内不得出售。当黄某和开发商签署购房合同时,李丽以共有人的身份,也在合同上签了名。之后,黄某支付了购房全款。
尽管东苑的房屋已归他人,但李丽却异想天开地认为:“反正有我的签名,就算把房子再卖也不会惹人怀疑。”于是,2008年1月,她和丈夫邱勇向外放风表示想转让购房指标,还伪造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从中将黄某的名字抹去。而如此又炮制了三回,最后才在一位买者的查询中,发现了这个问题。总共诈骗到100多万元,其中77万元没有归还。
而为什么要如此折腾,原因却是非常的简单,那就是李丽是个赌徒,石头用这样的办法来偿还赌债。先不会说,李丽的身份是公务员,也不说李丽的赌技很差,以至于欠下了这么多的赌债,无法还账。而是说,一所房子被连续买了四次,竟然可以成交,而且是屡屡得手,那就需要检查一下我们的房屋买卖中存在的一些漏洞了。而且这样的一些漏洞,只要是有人想从中牟利的话,那就会实现。由此可见我们的房屋交易中的监管是多么的无力。此外,则是作为一个赌徒,她是否是公务员其实并不是重要,问题的关键是她所造成的损失,她现在根本无力偿还,而会将危机转嫁给那些善良的购房者手里。而这些相关部门的不作为也是应该对其担责的。
而且是不仅是房屋可以不断交易,就是现在的一些服务的租赁中,也不时出现一些匪夷所思的问题。近日在济南有一位房客租房,倒是却有两会房主前来收租金,而让租房者无所适从。看来对于房屋的交易还是租赁服务的合同,都是需要通过正常的渠道来进行,你私下进行的交易,看起来是省钱了,但是麻烦以来,就无法自行解决,没有法律保护的合同到头来吃亏的你自己。
因为这位李丽的工作身份是公务员,一些人便在这个问题上做文章,又说是公务员的身份帮助李丽实施了一房多卖,现在看来李丽实在是因为赌债的不得不铤而走险造成的。如何避免再次发生一房多买,如何从制度上杜绝发生此事的可能,才是需要引起有关部门关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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