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终于为“死刑”找对了安放处
www.fjnet.cn?2011-05-28 22:48? 肖勇?来源:东南空间
我来说两句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再次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大力度,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及相关职务犯罪。对于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罪当判处死刑的,要坚决依法判处死刑。(新华网 2011年05月28日)
这条消息终于为最高法院挽回了颜面。最近最高法院“醉驾”,经常发布一些让民众困惑不解,似是而非的公告,显示对“醉驾入刑”颇有心得,不料遭到网名的强烈围观,还被公安高检的意见所排斥;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高院又对死刑判决抛出主张,什么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均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立马又引起舆论关注,被人认为是不死贪官的护身符。陷入舆论漩涡的高院,这次对打击食品犯罪的表态,应该能换回些颜面。
这次高院又对死刑适用明确表态,“对致人死亡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罪当判处死刑的,要坚决依法判处死刑”,尽管和高院以前的态度前后矛盾,但这是受到欢迎的,因为食品犯罪,触目惊心,贻害盛烈,直接威胁到和谐社会的成败。所以李克强副总理,要求严刑峻法,重拳打击食品犯罪。高院的表态是讲政治的体现。
既然高院在打击食品犯罪上率先表态,应该得到公安部、高检的积极应和,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的通知》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先来一次雷霆行动,荡涤食品犯罪的多发势头,还人民一个健康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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