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长和记者“互相伤害”什么?
www.fjnet.cn?2013-04-10 16:43? 毛开云?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日前,河北省霸州市环保局内部员工举报,霸州市副市长韩清华一家有9套房产。昨日,记者就其中6套与韩清华核实,他表示其中三套为其家人所有,两套已出让,还有一套不存在。“你还年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韩清华多次询问记者是否有录音,并表示“我希望咱们都不要互相伤害”。(4月9日《新京报》) 副市长被举报有多套房产,记者履行正当采访权利,副市长居然说“希望咱们都不要互相伤害”。请问,副市长和记者“互相伤害”了什么? “互相伤害”当然包括两层意思,一是记者伤害了副市长,二是副市长伤害了记者。先说第一层意思。副市长有多套房产,不是记者举报的,如果要说伤害,应该是举报人“伤害”了副市长;记者只是起到一个“核实”作用,某种程度上还是为副市长“正名”,这明明是“帮助”,怎么就成了伤害呢? 再说第二层意思。副市长接受了记者采访,不仅把6套房产的来龙去脉说得清清楚楚,而且主动为记者提供了“自己是被廊坊市检察院调查过的,他们有一个很权威的结论”的有用信息,这是非常配合记者的工作呢,哪里是伤害呢?副市长实在太谦虚了! 公正地说,从整个采访过程来看,副市长和记者之间不存在伤害问题,更不存在“互相伤害”的问题。果真要说伤害,倒是副市长涉嫌伤害人民——副市长的权力是人民给予的,理应接受人民的监督,其中包括举报人和记者;涉嫌伤害政府形象——记者是政府和人民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人民通过记者了解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所做的工作,这是人民应有的知情权。如果副市长真有多套房产,而且不是合法收入所得,那么,副市长确实伤害了党和政府的权威和公信力,伤害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伤害了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建设。 由于副市长说出了“互相伤害”,由于举报人举报的6套房产尚没有定论,所以很有必要将事实真相公诸于众。倘若检察院已有权威结论,完全不必藏着躲着掖着;倘若目前没有结论或者尚未展开调查,那就更要主动介入,既不能冤枉了人民的副市长,也不能辜负了反腐的生军力——那些敢于举报尤其是实名举报的群众和网民。 |
- 心情版
-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 [ 04-10]“不要互相伤害”优雅遮不住恫吓
- [ 04-10]说记者“不要互相伤害”是什么意思
- [ 04-01]“万元公积金”伤害社会公平
- [ 03-05]“好人不会被伤害”才是常态
- [ 02-08]“公考”培训班,伤害的不只是公平
- [ 12-20]“白菜价”赔偿伤害了文化尊严
- [ 12-20]网络不是肆意伤害的特区
- [ 12-19]校园伤害案,以责任省思对抗遗忘